广西财政多管发力助推养老服务业
2016年是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意见》(桂政发〔2015〕33号)和《广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2016-2020年)》(桂政办发〔2016〕14号)第一年。为全面推进广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财政厅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挖掘财力,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多措施支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各项财政政策措施落地。
一是切实履行财政投入责任。积极落实“各地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60%以上要投入养老服务业发展”投入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投入责任到位。其中,2016年自治区财政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2.2亿元,支持综合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社会福利院等一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编实编密我区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网。
二是整合资金形成规模效应。针对以往养老服务项目资金零散分配难以形成建设规模的现象,主动商部门根据各地养老资源分布状况,突出重点,科学整合,打造重点区域和特色项目。其中,2016年重点支持20个养老服务示范中心、13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4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在分配补助市县资金的时候,采取部分资金不戴具体项目切块下达的办法,让市县有更多的自主权统筹当地实际安排具体项目,改变以往下达项目戴帽不准的问题,有效提高项目执行进度和准度。
三是落实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在强化政府投入主体责任的同时,注重落实支持社会资金参与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各项政策。其中,安排资金2000万元,用于民办福利机构或公建民营模式的福利机构建设和床位补助;安排资金40万元,用于对符合规定的养老护理员发放500-3000元的一次性从业奖励。同时,严格执行新实施的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规定,提出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
四是注重发挥村级养老机构作用。安排资金600万元,支持建设100个农村幸福院,为各地老年人组织开展文娱活动提供活动场所。安排资金100万元,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购买互助养老服务工作试点,满足居家老人各类服务需求。
下一步,财政厅切实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广西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以及研究出台广西养老机构补贴管理办法等工作,切实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健康养老产业,有效提高我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信息报送:社会保障处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