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

18.12.2014  20:52

            为宣传贯彻实施好新《环境保护法》,12月16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广西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环保厅檀庆瑞厅长、钟兵副厅长、蹇兴超副厅长出席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唐宁主持会议。

新闻发布会现场

檀庆瑞厅长介绍新环保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及下步措施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唐宁主持新闻发布会

钟兵副厅长通报2014年广西十起环境违法案件

蹇兴超副厅长答记者问

            檀庆瑞厅长表示,新《环境保护法》出台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新《环境保护法》被称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律,及时回应了社会呼声和群众期盼,为深受环境问题困扰的中国,提供了最有力的环保法律后盾。

            檀庆瑞厅长介绍说,新《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正式颁布后,自治区环保厅迅速开展新法实施前准备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宣传,提高了新法认识和运用能力;加强地方立法,确保了新《环境保护法》更好地实施;大力开展“未批先建”和“久试不验”项目排查和处理工作;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规范工作;大力开展环保能力建设,为新法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檀庆瑞厅长还就如何贯彻实施新《环境环境保护法》做了部署,一方面是进一步推进新《环境保护法》宣传培训工作,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以及网络、微博等各种媒体对新《环境保护法》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以企业环保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环保执法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以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另一方面是以“环境监管执法年”为主题,深入开展“污染减排、三个‘十条’、一海一江、环保执法、基层建设”五个专项活动。

            钟兵副厅长通报了我区2014年查处的十起重点案件。

            三位厅领导还先后回答了媒体记者提出的有关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问题。

            新华社、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等24家区内外知名主流媒体记者,自治区环保厅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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