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0年广西近百所中等职业学校将撤销

11.11.2017  12:41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根据地区人口规模、地区产业发展情况、中职院校在校生规模等调整学校布局,同时对接国家计划及自治区重点发展领域对专业结构进行调整,在校人数、招生人数等要求不达标的中职院校将被撤销。根据目标,到2020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由目前的333所调整为240所左右。调整后,被调整学校的学生将被新学校接收,而教职员工则面临分流到新学校或听从重新安排工作等情况。

对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进行调整

根据调查,虽然广西已基本建成了全国少数民族地区规模最大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当前广西中等职业教育仍存在学校布局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不科学、校均规模偏小、专业设置同质化严重、办学特色不鲜明、办学条件薄弱、办学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已严重制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已不能满足全区经济发展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

此次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中)布局进行调整和专业优化,将根据地区人口规模、地区产业发展情况、中职院校在校生规模等调整学校布局,同时对接国家计划及自治区重点发展领域对专业结构进行调整。

学校布局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全区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本区域的地区人口规模、地区国民生产总值(GDP)、地区产业发展情况、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办学特色等因素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合理确定辖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类型和区域分布。

在专业结构优化上,要提高专业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匹配度,紧密对接“一带一路”建设、“互联网+”行动和《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行动计划需求,重点对准广西创新发展九大名片、聚焦广西“14+10”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民族文化产业等领域,调整优化专业布局。调整后的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应重点建设一至两个与区域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主干专业或专业群,扩大主干专业招生规模,逐步降低非主干专业比重,支持学校创建品牌专业和优势特色专业群。

连续三年未招生学校、专业将被撤销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设区市在制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方案时,必须要通过座谈会、通气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等各方的意见,不得盲目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方案还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及备案。按照计划,各地需在今年12月10日前上报调整优化方案。

具体将如何进行调整优化?根据《指导意见》,对同一地域内散、小、弱的学校可以合并组建成新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划转到优质学校,同时撤销被划转学校建制;对连续三年未招生的学校撤销其建制,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必须退出。

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当地(含驻地)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每所学校在中等职业教育范畴内只保留一个教育事业统计代码,只保留一个规范的校名。校名应体现学校所在地域、学校人才培养行业类别和办学特色,有多余校名的学校均要报原审批机关注销,具体校名的规范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指导意见》还明确要求,不得将中等职业学校办成以升学为目的的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举办普通初中班和高中班,已经举办普通初中班和高中班的必须限期剥离。鼓励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整合,鼓励开展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鼓励探索优质中、高职学校托管薄弱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由目前的333所调整为240所左右,这意味着近百所中等职业学校将被撤销。调整后,全区中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70万人,校均规模约3000人,支持建设自治区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00所,基本形成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合理、资源优化、质量水平高、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总体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