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通信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工作的通告

22.01.2016  16:22

 

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文印发) 有关要求,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决定自2016年起对在广西从事通信建设工程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登记制度,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在广西开展通信建设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二、受理登记时间:每年的第一、第三季度。

三、办理登记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一)《广西通信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其他应提交材料(各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在桂技术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职称、相关资格证书号。

4.上年在广西承揽通信工程项目清单,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合同金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此表新在桂参建企业不填,未承揽业务填“”)

5.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需核验原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要求格式及顺序装订。

四、受理地址:广西南宁青秀区新民路53号区通信管理局二楼政务大厅,咨询电话:0771-2618821。

 

 

附件:《广西通信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15年12月

广西通信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