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 可向用户销售电量

09.06.2016  03:23

  

发布会现场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李琴)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获批,成为继云南、贵州、山西之后的第四个电改综合试点。6月8日,记者从广西电力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将放开售电侧市场,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售电业务。同时将多途径培育售电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

  广西是缺煤少油乏气的省份,主要能源依靠水电。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电力体制运行过程中的一些弊端愈发凸显,主要表现在:电价传导机制不顺、市场价格机制不健全,以及在多网并存的供电管理体制下,造成电力市场无序竞争、电网重复建设问题突出。同时,地方电网主辅不分、厂网不分现象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电价传导不顺,电力市场混乱等问题。

  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

  此次电力体制改革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电力交易业务和电网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中心管理运营与各类市场主体相对独立。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交易中心的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交易业务与电网其他业务分开。作为全区统一的电力交易机构,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服务于全区范围电力市场主体,业务协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其它服务于有关区域电力市场的交易中心。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不断扩大交易服务范围,推动市场间相互融合,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且交易中心独立核算,自主经营,收支平衡,在为市场主体提供交易服务的同时,按规定向市场主体合理收费,主要包括注册费、年费和交易手续费等,并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今年7月份将挂牌成立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相关电力交易业务

   试点建立过渡期电价随购电成本联动调整机制 

  考虑到近年来广西经济下行压力大,广西电网公司购电成本大幅下降以及工商业企业反映的用电贵导致经营困难问题等多方面因素,广西拟通过建立购电成本与工商业用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方式,适当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扶持企业渡过经济困难期,即建立购电成本与工商业用电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将上网侧因水火结构变化导致的上网侧购电成本变动传导至用户侧,对用户侧销售电价实行周期动态调整(用户侧调整对象主要为工商业用户,居民用户和农业用户暂不参与调整)。

  今年4月,自治区物价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关于建立购电成本与工商业用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方案。目前,自治区物价局正加强衔接沟通,努力推进相关工作。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