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西6051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17名厅官被立查

20.01.2016  16:44
      中新网广西1月20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20日对外通报,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51890件(次),立案6285件,结案59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51人,移送司法机关429人,其中,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本级立案29件,涉及厅级干部17人、区管企业干部4人、处级干部8人,结案29件,处分29人。

      通报称,2015年,广西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生产安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的责任追究力度,全区共有687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8人,组织处理269人。

      紧盯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整理和矿产资源开发,为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经商谋取利益,收送“红包”礼金等三类共性问题,严肃查处了陈秋华、黄华宽、唐成良、黄健、李阳通、梁振林、李仕庆、李小勇、黄元明、谢德强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市、县、乡纪委立案数分别同比增长46.28%、 60.38%、41.96%。

      严肃查处了自治区法制办私设“小金库”、防城港市交通局部分领导干部集体赌博、柳州官员猥亵施暴赴宴女子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8件,处理7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7人。自治区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批次70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195批次386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通报并指出,广西是欠发达后发展地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给了很多惠民资金和扶持政策改善民生。但从调研、巡视和纪律审查的情况看,一些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还比较严重,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小官大贪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地方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往往只差“最后一公里”,“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广西自治区纪委决定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在全区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和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等五类典型问题。

      自2015年9月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初核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573件,立案189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12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644人,移送司法机关204人,一批基层“苍蝇”“蛀虫”受到严肃惩处;自治区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3批次54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1977起(含在不同层级重复通报)。

      同时,严肃查处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了自治区人防办纪检组原组长曾爱东、自治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施锦东、桂林市纪委原常委罗迪阳、桂平市纪委违规发放补贴奖金等违纪违法案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联合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开展的调查表明,群众对2015年广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从2014年的78.7%上升到2015年的82.27%,上升了3.57个百分点。(据广西纪检监察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