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雨雪、冰冻、寒潮)Ⅲ级应急响应为Ⅱ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25.01.2016  11:00

  据全区自动气象站监测,截至24日08时,最低气温桂北、桂中有250个乡镇降至0℃以下,其余地区都下降到4℃以下,桂林、柳州、河池、百色、来宾、贺州、梧州、南宁、崇左、贵港、玉林、防城港等市的58个市县区出现雨夹雪及雪,部分地区有冰冻及道路结冰。

  预计,今天白天到晚上,全区气温进一步下降,桂中、桂南大部地区有小雨或雨夹雪。桂北、桂中部分地区有冰冻或道路结冰。北部湾海面偏北风6-7级,阵风8级。25日,全区多云到晴,大部地区有冰冻或霜冻。北部湾海面东北风5-6级。

  根据上述情况,自治区气象局研究决定:

  一、自治区气象局于1月24日09时起提升重大气象灾害(雨雪、冰冻、寒潮)Ⅲ级应急响应为Ⅱ级应急响应。自治区气象局应急办、办公室、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网络处、科技与预报处,区气象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减灾所、气象装备中心、气象服务中心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雨雪、冰冻、寒潮)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相关市气象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或升级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每天14时前须向区局报告工作情况。

  特此命令!

  命令人:覃武

  2016年1月24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