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开展庭审观摩评查 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

03.06.2015  15:12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1款的规定,宣布法庭纪律……

    5月28日上午,在苍梧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里,由民二庭庭长陈国新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助理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正在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保险纠纷案件。在旁听席上,该院副院长钟家斌带领各业务庭的庭长以及审管办负责人作为评委对庭审进行观摩,由此正式拉开了苍梧法院2015年“优秀示范庭审”评选活动的序幕。

    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评委们一直认真旁听案件审理,仔细观察法官们在法庭上的一举一动。每位评委手上,都拿着一份案件材料及《“优秀示范庭审”评分登记表》,他们一边观摩一边依据评查标准围绕庭审形象、庭审调查、庭审辩论、庭审调解、庭审小结、庭审程序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评查,现场对庭审活动进行打分。

    庭审结束后,钟家斌副院长组织评委们从庭前准备、仪表风范、法庭礼仪、庭审程序运用与转换、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语言表达、法律适用、证据交换、质证认证、法庭秩序、案件焦点和重点的归纳、庭审能力、调解能力等方面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了点评。评委们认为,整个庭审过程整体上严谨规范、完整有序,合议庭成员之间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审判长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条理分明、问话清楚、论证说理充分,凸显了良好的驾驭庭审能力。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苍梧法院从2015年5月开始开展“优秀示范庭审”评选活动,从每位一线法官承办的案件中抽取一件参加评选,通过取法官互评、业务庭交叉评、庭审观摩评等方式层层筛选出优秀庭审,向上级法院推荐参加区高院“优秀示范庭审”活动。(卢远丽 张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