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开启“最拼”环保督查模式 提升环境执法力度

24.07.2015  19:11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罗宁)7月24日,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在今年开展的南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中,市环保局成立以市环境监察支队为主要力量的2个大检查督查指导组,以长时间驻点和协同检查的方式,对全市6县6城区4开发区大检查工作开展督查指导。截止目前,已对6县开展了大检查督查,递交了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对6城区开展了餐饮油烟专项督查;分期逐个对隆安、邕宁、兴宁、良庆区完成了各为期至少半个月的大检查现场督查指导,对江南区、西乡塘区等督查指导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指导组通过采取协同检查的方式,充实了县(区)大检查执法力量,有效破解了县(区)大检查工作因执法人员不足难以及时开展到位的难题,目前已联合完成170多家企业的精细化现场检查。同时,市环保局着力强化对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措施,规范各类违法查处,提升环境执法震摄力。

  一是直接立案查处,对督查发现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和典型的环境违法企业直接立案查处,目前已立案查处案件7起;

  二是指导立案查处,对县(区)分别下发“处理处罚意见”,逐家逐项指出辖区企业违法情形和应采取的处罚措施及依据的法律条款,并按照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明确处罚额度,特别是指导实施“按日计罚”、“移送行政拘留”等执法新手段,目前已对43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处理处罚意见;

  三是推进案件移送,在今年与公检法等部门召开2次落实联动机制座谈会、邀请公检法等部门专家培训全市环境执法人员的基础上,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移送工作,目前已移送行政拘留3起。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市环保局累计实施移送犯罪2起、移送行政拘留4起。

  具体在已完成督查的4个县(区)中,对隆安县现场检查企业等40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16家,要求隆安县环保局立案查处;对兴宁区现场检查企业等50家,采样监测18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19家,市环保局负责立案查处4家、实施按日计罚1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要求兴宁区环保局立案查处15家;对良庆区现场检查企业等39家,采样监测5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11家,市环保局负责立案查处3家,要求良庆区环保局立案查处8家;对邕宁区现场检查企业等14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1家,要求邕宁区环保局立案查处。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