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在检徽下延伸——我区检察机关开展“关爱未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侧记

17.11.2015  14:12

  

  ▲ 全区检察机关“关爱未来·法治护航”活动现场

   

  ——我区检察机关开展“关爱未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侧记

   

  模拟法庭走进校园

  深秋的罗城,艳阳高照。罗城高中内鲜花盛开,气氛热烈。由教学楼围成的“四合院”构成一个大舞台,法治宣传教育情景剧正拉开帷幕……

  情景剧《冲动的惩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抢答等活动,在3500多名师生的面前精彩上演。11月27日,在罗城高中,由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文明办主办,河池市检察院、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检察院承办的“关爱未来·法治护航”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正式举行。

  某校高三年级学生李冼(化名)在食堂门口多次盯望高二年级学生吴浩(化名),两人随即发生口角,李冼上前殴打吴浩。第二天下午放学的时候,李冼和两个同学走出学校大门口回家,遇见吴浩及其同学,双方发生群殴。李冼随即抽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朝吴浩猛刺,造成流血事件。当天,李冼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定,吴浩伤情为重伤。

  因为冲动,不仅害了别人,还害了自己,李冼受到了法庭的审判。这个真实的校园流血事件由罗城高中11名同学模拟表演完成,为3000多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都是熟悉的同学在台上表演,让台下的学生们看得聚精会神。罗城高中学生周祖华说:“原来庭审现场是这样的!原来一时冲动,同学之间的小小矛盾也有可能引发这样严重的后果!看来我们还是要多学法多懂法,不管做什么都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

  “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检察机关责任所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蒙永山在讲话中语重心长:“让同学们懂得违法犯罪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从而知道法律、了解法律,进而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人生观、价值观。

   

  法治理念哺育“春苗

  通过检察机关生动、直观、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理念潜移默化地播撒在未成年人心中。

  罗城活动现场,舞台的左侧摆放一幅醒目标语:“弘扬宪法精神——做‘学法、尊法、守法’好学生”。而舞台中央,一个庄严肃穆的模拟法庭已经搭建形成。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审判长落下法槌的同时,宣布开庭。按照庭审程序,同学们全程感受审理李冼故意伤害一案庭审情况。就在合议庭休庭合议的间隙,一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迅速展开。

  “刚才同学们观看了庭审过程,李冼同学犯什么罪呢?”主持人话音刚落,场下无数双手举了起来。“故意伤害罪!”得到抢答机会的同学响亮回答。“正确!请工作人员送上一份奖品。”主持人给予抢答的同学鼓励。

  “法律规定最低刑事年龄是多少岁?哪些犯罪,不满14周岁的一样受到刑法处罚……”十多条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同学们都热情参与、踊跃回答。

  20分钟后,模拟法庭继续开庭。“因为李冼是未成年人,依照法律规定,现在进行法庭教育。”审判长宣布。首先是李冼查找自己的犯罪原因,接下来是被告法定代理人、公诉人、辩护人等进行法治教育。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践踏法律都要受法律严惩。希望同学们能够从这个案件中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正如蒙永山所言,同学们在走向成熟、踏入社会的道路上,如果不懂法、不守法就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而影响个人的一生,破坏家庭的幸福,给社会带来危害。因此,同学们在学习成长的过程中,学法、知法、守法,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学会自我保护,远离犯罪,就显得尤为重要。

  模拟庭审活动结束后,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文明办、共青团广西区委等单位领导向罗城高中的同学们赠送了法制宣传书籍。

   

  法治阳光沐浴“花蕾

  孟子说: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一切活动的规矩,是规范社会活动的准则。我区各级检察机关从娃娃抓起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六一”儿童节和课余时间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学生自我保护和自觉远离犯罪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各地检察官通过法律知识讲座、研讨互动、观摩体验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种子播撒到孩子的心田——选拔业务能力强,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常年为师生上法制课;检察官在未成年人维权热线、微博、微信和QQ群号上聊天,在互动中产生大量“小粉丝”……便捷的方式、贴心的教育,体现在全区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成长关爱的每个细节上。

  如今,全区检察机关更加积极地投身于校园法治建设。“青少年维权法律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不断涌现。截至目前,“青少年维权岗”基本覆盖全区各级检察院,有全国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10个,自治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59个。

  据了解,近年来,我区各级检察机关先后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办公室、青少年维权岗等机构,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跟踪帮教,致力于关心和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文明办、团委、教育部门等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方面的合作,努力为全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关爱未来·法治护航”未成人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有序进行——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策划组织学生喜闻乐见的现场活动;充分发挥声、光、电多媒体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出版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画册、丛书;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示范性儿童家园”和青少年维权法律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