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圆满完成赴江苏省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考察调研任务

17.04.2018  02:53
 

  2018年4月11日-4月13日,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和<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15〕1372号)、《关于开展“十三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17〕1593号),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借鉴外省市经验,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广西—东盟经开区、南宁经开区等5个园区赴江苏省进行了考察调研。考察调研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进一步理清了南宁市发展循环经济,特别是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的工作思路。

  按照有关规定,2015年、2016年,广西-东盟经开区、南宁经开区相继获批为国家循环化改造园区试点示范单位;2018年、2019年,两家试点示范单位将先后进入实施中期评估阶段;“十三五”时期,全部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要求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专题调研现实而紧迫、紧贴任务实际,得到园区的支持。

  调研考察期间,调研组围绕“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迎检、循环经济服务平台建设”三项重点调研内容,先后参观考察了江苏省循环经济公共服务平台,镇江新区江南化工厂、江南化工应急中心,南京环务资源再生项目、大唐溧水热电联产项目,以及南京威立雅同骏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分别与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镇江新区管委会、溧水经开区管委会、南宁化工园区管委会座谈。

  调研组成员纷纷表示:江苏省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率先组织开展省级园区循环改造试点、率先建立省级循环经济公共服务平台;镇江新区以打造循环经济公共服务平台为契机,注重系统集成,建设镇江新区集成管理指挥中心,以及通过关键补链项目,构建化工、造纸、光伏、静脉产业四大重点循环产业链;溧水经开区以单位土地资源缴纳税收额度作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关键尺度,以及从2011年开始将农村生产经营的土地以每亩1.6份社保流转到政府手里,极大地减少了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降低了征地搬迁成本;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坚持产业定位开展招商选资构建石化、碳一两大产业链的经验,对我市发展循环经济,以及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下一步,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梳理调研成果,形成调研报告,为园区循环化改造提供决策和组织实施的参考;高标准规划和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突出重点产业补链、促进产业循环共生,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对照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中期和终期考核验收标准,加强与技术支撑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高质量抓好循环化改造项目建设;结合园区产业特点建设循环化公共服务平台,应用信息化技术推进园区循环化经济工作,促进园区低碳高效发展。

与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座谈

参观镇江市江南化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