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办组织开展尾矿库监管和治理工作督查

26.01.2017  18:38

为确保岁末年初尾矿库安全稳定,自治区安委办于2017年1月3日至14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尾矿库监管和治理工作专项督查。自治区安全监管、国土、环保部门的领导带队,成立3个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了百色、河池、桂林、梧州、贺州、来宾等市。各市也按照自治区要求,相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全部尾矿库开展督查检查。

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召开反馈会等方式,共检查尾矿库16座,排查隐患33项,责令整改隐患32项,由所在县(区、市)责令整改。从督查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个别市未印发本地区尾矿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部分市还未制定无主库、病库、“头顶库”、“三边库”综合整治“一库一方案”,部分尾矿库排放达到最终标高后未按要求进行闭库治理等问题。针对各地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地进一步增强做好尾矿库监管和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按照“一库一方案”进行治理,确保尾矿库监管和治理实现预期目标。

通过自治区、市、县组织的督查排查,各地更加重视尾矿库监管和治理工作,正积极筹措资金,强化尾矿库综合治理,加大尾矿库闭库销号。

(监管一处 周结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