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档案局开展市直机关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02.11.2015  18:5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大力推进档案法制建设,加大依法治档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使全市机关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柳档发〔2015〕
8号文件的安排,10月26至30日,柳州市档案局对市直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步骤进行。一是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二是重点抽查了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农机等10家机关单位。此次检查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的方式进行,并与各单位开展互动交流。检查组在听取各单位依法治档情况汇报后,按照《机关档案工作考核细则》,重点检查:一、各单位档案工作机构的建立和专兼职档案人员的配备、培训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档案工作制度,档案工作是否纳入议事日程,人、财、物是否落实。二、  档案专用库房和档案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档案安全保管情况,档案现代化建设(计算机、管理软件等)和经费投入情况。三、各门类档案(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和业务档案等)是否做到规范整理、按期归档,全部档案是否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四、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  国家档案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情况。五、是否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规定,将档案及时移交档案馆。
      检查组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和全面考评,并进行反馈,肯定各单位好的作法,鼓励其继续发扬,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