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公安等八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专项行动

14.12.2016  17:35
    为进一步规范稀土市场秩序,打击稀土非法开采、生产、交易行为,12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出《关于商请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决定自2016年12月~2017年4月在全国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分地方自查、专项督查、通报处理3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一是严厉打击稀土非法开采,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含资源回收)矿点,及时拆除非法开采的地面设施,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等。二是严肃查处冶炼分离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计划执行情况、原料来源、数量及库存情况等。三是整治以“综合利用为名”变相加工非法矿产品。对以资源综合利用为名收购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的企业,依法没收非法稀土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四是严格规范稀土产品交易。重点核查稀土贸易企业的产品采购来源、增值税发票开具等情况。五是追查低价出口稀土产品来源。六是检查地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