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办开展汛期尾矿库安全环保联合督查

22.07.2016  22:08

6月27日,彭清华书记再次批示指出,要高度重视汛期尾矿库的安全,对危库、险库要加强整治。为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抓好全区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7月11-15日,自治区安委办组织安监、发改、工信、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了百色、河池、贺州等市。各市按照自治区要求,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尾矿库开展检查。

各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尾矿库具体分布和总体安全环保状况,落实尾矿库安全环保监管责任情况;2013年以来尾矿库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危库、险库、病库及“头顶库”、“三边库”排查治理情况;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的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尾矿库防汛工作和矿山企业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尾矿库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督查。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地区高度重视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辖区尾矿库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入汛以来,全区共组织检查组256个,检查尾矿库806座(次),排查问题和隐患1421项,制作检查记录1043份,责令整改隐患1203项,截至7月20日已完成整改1189项,整改率98.8%。通过自治区安委办、自治区安监局和各市、县组织的多次排查,目前我区597座尾矿库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危库、险库,全区尾矿库总体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监管一处 周结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