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开展红树林立法调研 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1.04.2017  22:42

红树林有极为重要的社会、经济、生态、科研和文化价值。防城港市有全国最大、最典型的海湾红树林和最大的城市红树林,是全国第一、世界三大GEF(全球环境基金)红树林国际示范区,北仑河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也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全世界仅有37处湿地入选,因此我市是当之无愧的“红树林之城”。但长期以来,相关部门却面临着对破坏红树林行为的执法困境。

我国目前的《森林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条文对破坏红树林的处罚缺乏一些更明确、更具操作性的条款与规定。红树林价值的相关司法解释也较为缺乏,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对毁坏红树林的案件以刑事犯罪论处,因为适用于破坏红树林刑事罪名的破坏公私财物罪有具体的价值评判标准;而简单套用毁坏森林的标准对破坏红树林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显然低估了红树林作为水陆交错生态系统的社会综合价值。 

针对此种情况,防城港市林业局积极响应市人大的红树林立法提案,认真开展红树林立法调研,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建议:一、红树林应首先被明确为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在林地审批中应当限批;二、在新的林地变更中,应把红树林所在区域落界在林地范围内,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审批审核;三、应明确红树林执法的量刑尺度,不能简单适用普通盗伐、滥发陆上林木的量刑标准;四、由于红树林保护和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因此要加强森林公安、林政、海警、海洋、环保等多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通畅信息交流渠道,逐步形成联合执法常态化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