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也能报销 需办异地就医备案

10.07.2017  08:33

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也能报销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提醒:开通“异地”的同时将关闭“本地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记者谢永辉  通讯员何立莉

根据7月1日起执行的广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只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报销在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而在以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只有通过办理转诊转院,才能实现异地就医报销。柳州市社保局就参保人员如何办理手续,怎样实现异地就医报销进行了说明。

社保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介绍,柳州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科业务窗口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已开通异地结算的医院,可持社保卡享受即时结算报销;在未开通异地结算的医院,可先自行垫付费用,再持异地医院就医材料回到柳州市社保局办理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

在公安机关办理的异地居住证、异地房产证、加盖公章的异地村委或居委会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持有以上三种材料任一项即可办理备案。

申请备案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如委托他人代办备案,需提供申请备案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