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陋习引发事故频发 谨慎行车避免“车门”悲剧

12.10.2015  09:22

  事件1

  江苏一电动车手被出租车开门撞倒后遭公交车碾压身亡,南宁交警提醒广大司机——

  多看一眼再慢一点  避免“车门悲剧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10月8日,江苏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被出租车司机开门撞倒后,遭公交车碾压身亡,一扇车门,因此成为“杀人凶器”。驾驶员上下车,究竟如何打开车门才安全?南宁市交警部门10月11日向广大市民支招,车上人员打开车门前要多看一眼,而骑车从旁边经过的人应保持距离减速慢一点,方可避免悲剧重演。

  10月8日下午,顾某驾驶一辆出租车,在江苏启东市区公园路附近机动车道内临时停车后打开车门,结果将一辆驶过的电动车撞倒。骑车女子倒地后,不幸被恰巧经过的一辆公交车卷入车底,头部遭到碾压,当场死亡。

  网友在互联网上看了这段视频后,无不为事故感到痛心和惋惜。驾驶员每天上下车都免不了要开车门,这个习以为常的小动作,稍有不慎就会带来祸害。

  云景路一家单位职员小施,就曾遭遇过此类事故。据其介绍,她前段时间上班骑电动车经过白云路时,停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突然打开驾驶室门。小施连人带车一起被车门撞倒在马路中间,额头被划破一道伤口。司机也意识到自己的鲁莽,将小施送医并赔付相关费用。

  类似事件还有很多:2014年11月22日,伍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在广东恩平一段狭窄路段停车后打开车门,后方同向驶来的摩托车躲避不及撞上车门。摩托车上的女驾驶员被摔到对向车道,被迎面驶来的黑色小轿车从身上碾压过去……

  这些事故有一个共同点,都是由于突然打开车门的危险行为造成。对此,南宁出租车司机钟师傅说,为了避免后排乘客从左侧下车,他们都爱将后排左侧车门上锁,以降低危险性。司机从驾驶室下车,只能规范自己的开车门行为,避免疏忽惹祸。

  行车提醒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交叉路口50米内、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不能临时停车。”南宁市交警支队十四大队副大队长黄涛涛介绍说,车辆临时借用车道停车时,右侧应距离人行道30厘米左右,防止后来电动车等两轮车子钻缝行驶。

  “经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一定要保持横向距离,并减速慢行。”交警和老司机提醒,路边下车应该做到“多看一眼,再慢一点”,即驾驶员打开车门前,先从左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先把车门打开一条缝,这样能让后方来车的驾驶员提前发现情况,以便避让;确认安全后,驾驶员才能缓慢开启车门下车;下车时,依然要注意观察后方来车情况,并用手将车门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

  事件2

  男子驾轿车高速路逆行撞上货车殒命

  家属起诉货车司机及道路管理方索赔23万余元,被法院驳回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何璨汐  通讯员  方艳红  实习生  李芳宁)一辆轿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轿车司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轿车司机家属将货车司机及道路管理人告上法庭,索赔23万余元。近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一审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去年9月19日,曾某驾驶一辆轿车在高速公路由南宁往北海方向行驶。当时,国道G75线兰海高速公路2014km路段由于施工需要,南宁往北海方向车道封闭,通行车辆改道至原北海往南宁方向车道内分流双向通行。道路管理方在车道两边摆满反光锥筒,以避免车辆行驶时越线发生危险。曾某驾车行至该路段时反应不及,直接冲破反光锥筒隔离带,占用对向车道逆行。

  恰巧,陆某当时驾驶一辆中型仓栅式货车由北海往南宁方向行驶,途经该路段时突遇曾某驾驶的轿车逆行,躲避不及两车发生碰撞。轿车与货车均损坏严重,受伤的曾某在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去年12月8日,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六大队对此次事故作出认定书,认定曾某占用对向车道逆行的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陆某驾车正常行驶,与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不负事故责任。曾某家属不服,向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曾某的家属坚持认为,事发时陆某不注意路面安全状况且采取措施不当,与死者曾某过错相当,双方应负同等责任。此外,道路管理方未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今年8月,曾某的家属将货车司机及道路管理方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共计人民币23416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虽认为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错误,但未能提供证据推翻交警部门的认定,法院不予采纳。曾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当负事故全部责任,自行承担损失。陆某驾驶车辆在自己的车道内正常行驶,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过错,因此不负事故责任。此外,道路管理方在事故路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前已取得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并在施工前进行了安全提示,施工流程符合规定,施工监管到位,已尽到管理义务,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9月30日,良庆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认为曾某家属诉请货车司机及道路管理人赔偿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行车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一律记12分。

  法官提醒,高速逆行害人害己,轻则扣12分,重则会发生交通事故,有性命之忧。车主在高速路上驾车时,要注意观察路面状况,一旦发现有反光锥桶等警示标志,一定要减速慢行,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