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增量资金的分配

11.10.2016  00:05

  按照预算法要求,财政厅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的分配,加快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下达进度,以《关于下达2016年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预〔2016〕176号)文件,下达各市、县基层政权建设增量资金2489万元。 

  此次下达的基层政权建设资金,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采取因素法对2016年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总额进行测算分配,并考虑2015年厅绩效局对2014年基层政权建设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以市、县(市)为单位测算该市、县(市)的资金分配额度,再对各市县上报的具体项目进行审核。 

      下一步,财政厅将根据《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3〕90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3〕1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县上报的基层政权建设3年项目规划(2016-2018年),加快批复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并继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监管,适时组织专项检查,以促进市县加快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益,进一步改善全区乡镇基层政权办公条件。 

 

信息报送:预算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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