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整改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26.08.2019  14:50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结合我区国资国企实际开展“8+3+2”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问题24个,制定整改措施81项,目前已完成62项,化解了一批制约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搭建对接平台,推动区直企业“混改”迈上新台阶。针对自治区直属企业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平台不多、信息不广等问题,7月1日,自治区国资委联合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非公办,在南宁组织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洽谈会,18家国有企业与48家民营企业就69个合作项目进行面对面洽谈。据悉,此次洽谈会上,我区国有企业在充分市场竞争领域开放一批优质资源,精心筛选48个引入类项目、15个投资类项目引进非公资本,与民营企业达成意向合作金额超百亿元。今年9月份,自治区国资委还将举办广西国有企业引入非公资本项目招商活动周,推出更多有吸引力的国企项目向社会推介,广开合作之路,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建章立制,化解国有企业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领导,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和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从加强建章立制入手,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党委议事决策机制,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一是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印发《关于自治区直属企业党委议事决策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我区国有企业党委的决策范围、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进行明确,为我区国有企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遵循。二是制定印发《以提升自治区直属企业党组织组织力为引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在自治区直属企业实施“三项工程”(党委能力提升工程、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工程、党员示范引领工程),强化“四个引领”(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和机制引领),为我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大力整治影响群众利益问题,加快清欠民营企业账款。针对自治区直属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在影响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中下大力气推动解决,要求区直企业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确保年底按时完成清欠任务,同时将清欠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截至7月末,自治区国资委国有企业已清欠8.76亿元,清偿进度达到72.5%,位列全区第二,提前完成自治区提出的“2019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

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助推精准扶贫。一是针对定点扶贫县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少、产业培育难问题,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从补交留存党费拿出约400万元,投入环江县水源镇三美村、驯乐乡山岗村等8个深度贫困村,通过入股县农信社、每年分红的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督促区直企业落实脱贫攻坚责任,6月下旬到7月下旬,派出3个巡察组,对承担涉农扶贫贷款、异地扶贫搬迁、补交党费用于扶贫领域数量较大的农信社、农投集团等5户企业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通过设立举报箱,电话访谈贫困户、村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方式,发现问题54个,及时反馈企业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