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征地拆迁办组织学习《组织开展敦促有关人员主动如实交代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2.06.2016  11:10
  为切实贯彻落实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转发南宁市纪委<组织开展敦促有关人员主动如实交代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兴纪办发〔2016〕2号),兴宁区征地拆迁办分别于5月27日、6月7日召集征地拆迁办全体干部职工及建和公司全体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敦促有关人员主动如实交代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会上,征地拆迁办党组书记、主任谢共文向全体在座人员详细传达方案内容,确保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主动如实交代问题”的具体表现,了解“从宽处理”的政策依据,明确“2016年6月17日前”这一时间节点,自觉开展自查,并敦促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家人、朋友主动如实交代违纪事实、退缴违纪所得。

  同时,该文件已通过征地拆迁办QQ群、微信群等方式向全体人员具体传达,以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知晓率达100%,确保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在2016年6月底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