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14.08.2017  19:37

  为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7年9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是:http://www.mof.gov.cn)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链接:

  http://lisms.mof.gov.cn/lisms/action/loginAction.do?loginCookie=loginCookie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8月7日

两部门就制定车辆购置税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税收法定原则加速落实
  车辆购置税实施10多年来,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财政厅
唱响“广西财政之歌” 弘扬“广西财政精神”
  ——全区财政系统“迎大庆 颂党恩”歌咏比赛圆满财政厅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广西著名作家彭匈应邀出席我厅财政青年沙龙并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