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友有陷阱 网恋男女需警惕三类“骗子”

21.08.2015  10:22

虚构网络假身份 微信交友设陷阱

法官提醒:网恋男女需提防骗子使出的各种花样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记者何书俊

8月19日,一场主题为“拯救单身汪”的相亲交友会在南京香格里拉大酒店游泳池畔举行,通过网络报名的帅哥美女们身着比基尼泳装逐一亮相,相互认识交流。相亲交友无可厚非,但是,近日记者走访柳州市部分城区法院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网络相亲交友的途径,大肆实施骗财骗色,这种现象应引起市民关注,尤其是单身女性的提防。

案例:骗众女友钱财

2011年至2014年3月间,管某在国内某知名相亲网站发布信息,称其在柳州市检察院工作,以此骗取多名女性被害人的信任,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之后,又以还房贷、帮被害人安排工作、帮忙从监狱“捞人”赚钱等借口,骗取8名被害人钱财40多万元。今年6月,城中区法院一审判决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41.6万元

法官说法:本案在审理过程后,管某不承认诈骗他人,而是辩称自己是借众被害人的钱款。但是,被害人及时的提交了相亲网站的用户资料、电脑硬盘内的QQ聊天记录、以及被害人拍摄的管某谎称自己是检察官的视频录像等,均能相互印证其编造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情况,最终,结合案件事实,法院认定管某的行为不是民间借贷,而是诈骗。

法官认为,无论从防范犯罪的角度,还是从防范民事纠纷角度,尤其是高额经济往来,毕竟不是夫妻,情侣之间也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如需直接交付现金,也应在第三方见证情况下,留下书面凭证,详细注明支付钱物的用途、数额、时间等。网络骗局应同时保留含有欺骗内容的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嫌疑人行骗的身份信息等主要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案例:微信美女来了

阿刚结婚多年,事业有成,但随着婚后生活归于平淡,于是想在网上寻求感情寄托。2012年6月,他通过手机下载了微信聊天工具后,通过“摇一摇”等方式寻找女性网友聊天。之后,阿刚与自称“小芬”的女子聊的甚欢,一来二去,两人在网上建立了“恋爱关系”。“小芬”的甜言蜜语,让阿刚不时想入非非。后来,“小芬”多次提出借款要求,阿刚沉迷于“小芬”的甜言蜜语不能自拔,先后汇款13万余元给“小芬”。因“小芬”借钱后对自己疏远,阿刚察觉有蹊跷于是追寻对方下落,赫然发现“小芬”竟是一男子冒充。最终,诈骗阿刚的男子兰某被法院判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说法:都市单身男女希望借助网络拓宽交友圈子,寻找真爱,但如果不擦亮慧眼明辨真假,很可能就落入他人精心设计的情感骗局,遭遇感情和钱财双重损失。本案中,阿刚已为人夫,为人父,理应承担起更多的家庭责任,不应沉迷于网络寻求感情寄托。近年来,像阿刚这样通过微信、陌陌、QQ等聊天工具不慎上当受骗的男士不在少数,从自身原因来说,还是没有保持理性,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遇到不相识的陌生女子相邀,还是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