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抢红包好玩,赌博就当严惩

03.08.2015  13:13

  日前,浙江台州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个“微信代发红包”形式的特大赌博案件,涉及十余省、市,甚至还有国外几个城市,涉案人员300余人,涉嫌赌资累计1000余万元。据民警观察,群里一个红包一般分4个包发,有的群有二三百人。参赌人称,“方便快捷刺激,没个4G没法抢,上趟厕所都能输个上千元。”(8月1日新华网)

  “微信红包”人们不陌生,但与“赌博”挂上了钩,却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过经历的。于是,当台州这起微信红包赌博案一曝光,便让人惊愕:原来微信红包玩成了赌博,“上趟厕所都能输个上千元”,这可真是玩大了!

  这起案件,我觉得有两个看点:一是提供线索的是微信产品开发商腾讯公司。二是如何界定微信抢红包赌博?

  微信,是腾讯公司推出的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微信“抢红包”玩出事了,就有人向腾讯公司举报,这是很正常的事——你开发的产品,提供的玩法,玩出事了,不找你找谁?而腾讯公司处理得也比较得当。既没直接承认是赌博,也没否认不是赌博,而是把这认定权交给了警方,于是,腾讯公司接到台州网友举报,称有人利用微信红包功能进行赌博后,迅速将该线索传递给台州警方。

  腾讯公司这样的处理,既体现了责任担当,向社会负责的表示,客观上又是在保护自己,让警方弄个明白,还抢红包玩法一个清白。按一般理解,开发微信抢红包玩法,本意并非为了支持赌博,而是一种具有商业性质的娱乐玩法,丰富了微信的功能。而当玩家玩大了,那是个别玩家的事,与抢红包本身无关,而且这事腾讯公司也管不了。管不了不等于袖手旁观,要有社会责任感,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从治安角度规范玩家的行为,这样也为抢红包游戏除了弊端,净化了空间环境,不失为一种理性的处理。

  而警方对此案处理,注重依法对微信抢红包算不算赌博的边界界定,并没有武断地否定抢红包游戏。据办案民警介绍,如果是朋友间的小额互发,没有营利性质的,可视为赠予,不涉及违法。但如果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群,就有涉嫌赌博。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从本案看,警方认定群主纠集成员进行红包赌博,涉嫌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代包手从中营利属从犯,群成员抢红包涉赌的违法行为要受治安处罚。

  通过此案也给公众上了一课。当抢红包变成了“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聚众”,就相当于“开设赌场”,这与朋友间纯娱乐的消遣性质不同,因而,不能因为个别赌博行为而全盘否定微信抢红包。也提醒微信朋友圈的朋友们,在玩抢红包上,要有平常心态,控制欲望,别贪婪别有赌心,更不能被某些不法人员诱惑,上了聚赌的“贼船”。

  警方对抢红包的处理,值得维护现实治安秩序借鉴。比如,邻居之间、朋友之间尤其是家庭成员之间节假日或业余时间,打个小麻将,动点小输赢的,就不能一概当赌博惩处。否则就涉执法过当,不得人心。利用网络新技术犯罪,应当高度关注,但也一定要注重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可冒然“一把搂”。(董宏达)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