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总工会举办全县基层工会干部培训会

23.03.2015  16:49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职工,3月16日下午忻城县总工会在县多功能影剧院举办贯彻桂工发〔2015〕3号文件精神培训会,组织全县各基层工会负责人和会计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桂工发〔2015〕3号)文件精神。

培训会上,来宾市总工会经费审查会主任卢志军首先向培训人员宣读了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关于加强围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文件,并围绕基层工会经费的基本原则、开支规定和规范管理三个方面,结合当前的各项开支规定和工会财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

忻城县政协副主席、县总工会主席王爱星在培训会结束后做出详细部署。王爱星主席要求,各培训人员要领会此次桂工发{2015}3号文件精神,要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和工会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坚持量入为出,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真正作用。

在培训会的问题解答交流环节中,卢志军主任和王爱星主席广泛听取了各基层工会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一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