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县检察院多举措防止超期羁押

29.12.2015  12:58

  广西检察网12月28日讯(通讯员陈海艳 蒋琛)为防止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近日,恭城县检察院监所科、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立足工作实际,建立“犯罪嫌疑人羁押情况日通报”制度,指派专人负责监测、预警每个诉讼环节的羁押期限,及时提醒办案人员从速办理,做到案件全流程同步监测预警,保障在押人员人身自由权。 

  据悉,该院近年来将“规范办案执法,严格案控流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先后组织案管、监所、技术、控申的干警讨论形成《恭城县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暂行工作规范》,要求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的干警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流程监测模块的预警功能,在保障案件录入信息客观、真实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起始期限、案件办理各个流程进行实时监控。每天中午十点之前将羁押期限即将到期的犯罪嫌疑人名单、案件承办人名单以通知的形式发送在内网,并进行电话通知。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 

  与此同时,针对尚在侦办过程中,未移送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案件。要求监所科建立“羁押登记制度”,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看守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实名登记,将羁押起始日期录入电脑excel文件之中,并对羁押截止日期按先后次序排位,方便干警查看。对于羁押期限即将到期的案件对公安机关进行电话提醒。有效预防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据悉,今年以来,共提醒捕后侦查羁押即即将超期案件66件,到期日催办的有25件,有效防止超期羁押发生. 

  (作者单位:恭城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