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南丹县多部门协作配合成功调解一起纷争多年的林地纠纷案件

30.07.2016  06:03

 

2016年5月18日下午17点,在南丹县罗富镇湾村村纠纷调解现场,随着该镇湾村村内红村民小组与红村村民小组的群众代表在《湾村村红村屯与内红屯争议地和解现场核实界线确认图》和调解协议书上的签字,一起争议长达五年的林地纠纷终于调解成功。该起纠纷涉及两个村民小组,共 69户,247人,争议林地400多亩。此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有效地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在2011年实施林权改革时,罗富镇湾村村红村民小组根据1982年山界证书依据勾图作集体山场时才发现同村的内红村民小组黎某双、莫某朋、黎某雄3户强占了该屯位于灰聋山(地名)的集体土地。因此引发两个村民小组之间的林地权属争议。纠纷发生后,双方因争议不断,矛盾不断升级,为使该纠纷得到妥善解决,红村村民小组群众向罗富镇人民政府申请调处。在罗富镇人民政府多次组织调解无果的情况下,红村村小组39名群众于2013年3月10日联名向南丹县人民政府递交《关于请求调处个人强占集体土地的请示》。县人民政府在接到该请示后,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对该纠纷的调处进行批示,落实人员,做好调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经过三年来的多次调解,该纠纷终于调解成功,两屯群众握手言和。该纠纷的调解成功,主要是始终坚持“三个结合”的调解方式。 一是坚持人民调解与部门协作相结合,让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由于该纠纷涉及的户数多、争议面积大,仅依靠行政调解难以调解成功。因此在纠纷调解过程中采取人民调解为主,部门协作为辅的方式进行。由罗富镇人民调解委牵头,从县调处办、司法局、林业局抽调工作人员进行配合,形成以群众为主,上下协调配合的调解工作格局,促进该纠纷的有效调解。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让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协商,提高矛盾双方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在调解的过程中可协调性和可协商性得到增强,双方群众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对矛盾纠纷的调解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是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的关键所在。 二是坚持入户走访与实地调查相结合,摸清实情,找准突破口。为充分了解纠纷发生的起因,找出争议的焦点及争议双方群从的真实意愿。调处工作组人员分头入户,走访两个村民小组知实情的年长者、村民小组长及周边村屯的老同志、老村干,了解双方所争议林地的真实情况。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该纠纷的起因是对所争议林地的具体位置存在异议。红村村民小组群众认为内红屯群众强占了该屯位于灰聋山(地名)的林地;而内红屯群众则认为他们所耕种的林地并非地图上标明灰聋山,他们口中所讲的灰聋山并不在地图上所标注的位置。找准争议关键后,工作人员组织群众代表深入山头对照地图标注的位置进行实地了解,其实所争议的灰聋山,又叫灰洞山。只是一个地点,叫法不或读音上存在差异。为使矛盾得到善妥解决,工作人员要求双方提供该林地归属自己所有的凭证,但双方均没有相关证据证实该林地司属于本村民小组所有。但在调解过程中却不愿相互退让,造成该纠纷拖延多年来决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