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印发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3.03.2019  12:58

  ·以科学应对轻度污染天气为主,降低各级别预警启动门槛,提出市级预警分级标准指导意见

  ·成立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相邻区域城市同时启动应急响应

  为进一步科学应对污染天气,及时有效降低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提前应对,抢抓主动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近年来,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受轻度污染天气影响,轻度污染天数占全年污染天数比例达87%。《预案》以轻度污染天气应对为主,紧紧结合我区各个城市区域的污染天气特征,抓住我区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关键,以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1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降低了各级别预警启动门槛,以便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应对污染天气,提高了应急预案的操作性。

  《预案》中明确,成立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协调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针对污染天气过程具有较强的区域性、连片性的特点,《预案》规定,当预测相邻3个城市均将发生污染天气时,由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相邻区域城市同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以提高区域联防联控针对性和应对效率,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

  针对我区各市现阶段执行的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启动条件差别较大的问题,《预案》还提出了市级预警分级标准指导意见,各市在修订本市预案时可严于《预案》分级标准,但不能宽松于《预案》分级标准,以利于统一开展区域应急联动,更加有效地应对污染天气。

  下一步,我区将建立健全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并重点抓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城市扬尘、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等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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