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完成一批水源地环境整治

05.06.2018  20:56

  6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我区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持续大力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于5月份又完成6个市级和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整治。

  据介绍,梧州市万秀区塘源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此前曾有一个违章建设的水上加油站,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经当地有关部门联合处置,最近该加油站已搬迁。梧州市万秀区富民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一违章废弃的餐饮店卫生间,目前也已拆除。梧州市藤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取水口附近居民生活污水的收集,如今已纳入污水厂处置。桂林市阳朔漓江航道未被列入阳朔县龙头山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但此前存在游船从航道南北向穿过保护区水域的问题,目前当地有关部门已在游船安装全球定位设施,严格控制游船在航道内行驶,并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此外,河池市罗城好峒水源地、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生活垃圾、界碑和标识牌不清等环境问题,也于近日完成核查和整治。

  截至5月20日,我区在2018年底前应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248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中,累计完成11个,占比4.4%;在2019年底前应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43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中,累计完成15个,占比3.5%。下一步,我区将以该专项行动督查为契机,持续保持打击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对督查组交办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则立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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