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

15.05.2015  13:32

  5月14日,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交接工作会上表示,各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划归市、县和城区政府分级管理,标志着我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副市长眭国华出席。

  据了解,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分级管理、回归地方后,强调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积极开展工商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按照“能放则放、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把上级工商部门下放的职责接好管好,同时,把本级该放的权力切实放下去、放到位,简政放权,避免出现监管交叉和空白,实现工商行政管理无缝隙和全覆盖监管。

  同时,还要坚决抓好“宽进严管”。一方面继续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场主体“宽准入”,继续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协调其他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改革,逐步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加快南宁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另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经营行为、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实施“严管”。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相统一,坚决查处不正当竞争、傍名牌、虚假宣传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