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前完成任务确保饮水安全

10.12.2016  12:43
  12月9日,从南宁市水利局传来捷报,2016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饮水净化”专项建设任务提前完成。

  据了解,2016年自治区下达南宁市年度“饮水净化”示范项目建设任务34个,项目总投资2087.18万元,截至2016年11月30日,工程完成投资2087.18万元,完成率100%,11月21日至28日通过市级验收,全市13个县区(开发区)共2.89万农村人口受益。

  推进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水源涵养林保护工作。按计划,南宁市共对449个1000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定,截至2016年11月30日,已全部委托技术单位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及技术报告》并及时向市级单位征求意见,邀请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汇总意见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据了解,大部分县区已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及环境状况调查,并同步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监测管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划定水源保护范围,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污染和人为破坏。

  建立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制。为推进全市“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全市水利部门通过成立机构、分解任务,制定专项方案,加强建设管理和督查等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为确保形成建成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部分县区已完成县(区)、镇两级管理服务机构设置工作,并初步制定了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同时,水利部门加强建后管理指导工作,对农村饮水工程运行加强指导和服务,使广大农村群众正确使用净化消毒设施,规范投药进行水质消毒,保障生活饮水安全。

  此外,我市还加强限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畜牧养殖工作。目前,全市已批复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基本实现无畜禽养殖场,实现了9个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成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