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启动安全风险管控

24.12.2016  13:06
  12月23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我市在全区率先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印发《南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在构建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后,又进一步构筑事故控制的第二道防线,真正形成事故预防性双重工作机制。

  《办法》中吸取了天津港危险化学品仓库“8·12”大爆炸、青岛黄潍“11·22”中石化输油管线爆燃、上海外滩“12·31”踩踏、昆山工业开发区“8·2”粉尘爆炸等一些发生在城市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当前城市管理中安全风险管控方面的突出问题加以改进,重点关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行业固有、环境和管理等多重风险因素叠加作用而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通过制定风险分级评定标准,评估确定生产经营单位整体风险等级,进而由相应部门根据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管控措施实施差异性的动态监管。

  《办法》将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为A、B、C、D四个等级,级别由低至高逐级增加,A级为低风险、B级为一般风险、C级为较大风险、D级为重大风险,对应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的蓝、黄、橙、红四个等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风险分级评定情况制订年度安全监管检查计划,实施差异化监管。其中,A、B级单位以自我管理为主,随机抽查为辅;C、D级单位则作为各县区、各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要求对C级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对D级单位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

  根据我市产业结构、布局及安全生产现况,《办法》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工业企业等九大行业确定为全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重点。同时,根据行业固有风险,在九大行业中确定了26种企业类型安全风险等级的起评点。比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尾矿库、“头顶库”以及列为一级消防重点单位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如大型商场、交易场、超市、体育场和地下空间经营场所等,起评时至少要评为C级即较大风险以上。

  《办法》还全面对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明确规定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达到最低达标等级的,其安全风险等级不能评为低风险等级A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不合格的,则要做风险提级管理。同时,明确要求企业同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评估工作,排查事故风险点。对事故风险较高的部位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告知卡等,逐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自动化控制等管控措施。针对各个风险点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排查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要限时完成整改,严防隐患导致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上升。

  此外,《办法》高度关注城市运行安全,明确要建立全市风险分级管控数据库,绘制分布图。对C、D级单位聚集密度较大的区域,定期组织开展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严格规划控制,并结合企业安全风险情况,建立预防预警、联防联控和联合执法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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