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舞动广西 我是舞王”广西民族健身舞(广场舞)大赛将在全区举行

08.06.2017  18:12

2017年“舞动广西   我是舞王”广西民族健身舞(广场舞)大赛将于2017年6月30至11月30日期间在全区各市、县(市、区)和南宁铁路局举行。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切实做好“我要上全运”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和赛事的组织实施工作,践行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全运惠民,健康中国”的办赛理念, 促进我区民族健身舞(广场舞)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开展,进一步增加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参与度、获得感和满足感,自治区体育局决定在全区开展2017年“舞动广西   我是舞王”广西民族健身舞(广场舞)大赛。

本次大赛由自治区体育局主办,各市体育局、南宁铁路局体协承办,比赛分县级赛、市级赛和全区总决赛3个阶段进行。县级赛由各县(市、区)文体局和宁铁各地区体育联合会组织,获得冠军的代表队将代表各县(市、区)、各地区参加市级赛和宁铁全局赛;市级赛由各市体育局和宁铁体协负责组织,获得各市和宁铁冠军的代表队将代表各市和宁铁参加全区总决赛,县级赛和市级赛比赛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本级体育部门自行决定。总决赛将于11月举行,由自治区体育局负责组织,比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文通知。

各市、县(市、区)所辖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俱乐部、广场舞健身站点及其它社会组织和宁铁的直属单位均可组队参赛,每队可报10-30人,包括领队、教练、编导和运动员。各参赛队可从自治区体育局创编的14套民族健身舞中选取任何一套参赛,也可自选或自编任何一套广场舞套路参赛。

本次大赛总决赛奖励一等奖1队、二等奖4队、三等奖10队;同时奖励最佳组织奖、最佳服饰奖和最佳创编奖各1队;最佳教练奖和最佳运动员奖各1人。县级赛、市级赛的奖励办法由各县(市、区)文体局、宁铁各地区体育联合会、市体育局和宁铁体协自行决定。

2014年我局首次举办了“舞动广西”全区民族健身舞(操)大赛,取得圆满成功,赛事深受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吸引了众多群众积极参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2017年“舞动广西 我是舞王”广西民族健身舞(广场舞)大赛是在总结首次比赛成功经验和存在不足的基础上,经广泛深入调研,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和提升,大赛参赛套路既保留了我区创编的14套民族健身舞,又允许现有各类广场舞套路参赛,拓宽了参赛面,降低了比赛套路的难度,更具有鲜明的大众化、参与化、民族化、时尚化和市场化的办赛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