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法增值税法等七大税法列入立法规划

06.08.2015  01:15

  原标题:房地产税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

  一段时间从公众视野“淡化”的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除了房地产税法,一并被补充进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还有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位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六大税法,向外界释放出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

  “这回应了前一阵市场上关于‘房地产税还该不该征’的争议,表明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写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意味着这些税法通常会在2017年底前获得通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对记者说。

  中国于2011年在上海和重庆两地率先试点向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房产税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施正文说,此次调整表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下,房地产税迟早是要开征的。改革进程可以推迟,但立法进程不能拖延,立法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但开征前必须做好立法准备。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认为,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重要税种,在地方组织收入和调节财富分配、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开征势在必行。但同时也要看到,未来开征之路会比较漫长,包括立法还需要很多工作,有必要尽早启动,为开征做好准备。

  据悉,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预工委牵头抓紧起草,财政部配合立法。专家表示,房地产税牵一发而动全身,由全国人大主导房地产税立法,有助于立法草案更加客观权威、更能代表广大民意。

  针对当前围绕房地产税改革的诸多争议,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在立法和改革过程中,需处理好房地产税对楼市短期冲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房地产税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的关系等。此外,未来开征时机、如何开征、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都是当下的改革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