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城工商质监所成功调解一起装修装饰消费纠纷

21.11.2017  17:48
 

  近日,宾阳县商贸城工商质监所成功调解一起装修装饰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0元。

  10月9日,商贸城工商质监所接到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下派的一起涉及房屋装修投诉,双方就房屋装修定金的退还问题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该所执法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有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条款积极协调解决。但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装修公司在协调过程中态度强硬,不愿配合,且该公司已经涉及三起投诉,影响较为恶劣。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执法人员没有放弃调解,而是继续耐心地做该装修公司的思想工作,详细向装修公司说明遵守法律规定和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义务,以及不依法履行责任义务对装修公司声誉的影响,希望其配合消费调解,满足消费者合理诉求。最终,在执法人员不懈努力下,一件消费者看似无望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交付装修公司定金时,要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担保领域的一个概念,收受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一方不履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认真了解装修合同的内容,合同中的条款应尽量详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注意保存好装修期间的各种凭证。当出现纠纷时,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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