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

05.04.2017  19:35
  昨日,从南宁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根据《南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我市将以“健康南宁”建设为总目标,全面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人民健康水平的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医疗资源布局不够合理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乃至全区最优质的医疗资源都集中在青秀区桃源路附近。凤岭、仙葫、五象、相思湖等片区,却缺乏公立医院等医疗资源。

  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分析说,近年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遇到了瓶颈,主要表现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其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薄弱。城区办公立医院和县办公立医院床位不足,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紧缺,服务能力不强,乡村医生普遍存在年龄老化、素质偏低情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够健全、发展不平衡。

  另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够合理,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公立医疗机构所占比重过大,社会办医疗机构占比过小;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明显薄弱。

   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医疗机构床位是指各级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含疗养机构)设置的正规床位。《规划》明确,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7.37张(含自治区办医院),其中,医院床位数6.12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5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5.26张,预留不低于0.86张社会办医院空间。

  针对公立医院,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位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县办综合性医院(单个执业点,下同)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控制在1000张以内,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

  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政府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至10万居民规划至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过程中,要同步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或建设用地;对达到一定规划人口的新建住宅小区及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并由政府按成本价购置或租赁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业务用房的建筑面积按照人口规划数预留,其中5000人至1万人口的住宅小区预留不低于150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至3万人口的住宅小区预留不低于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以上人口的住宅小区预留不低于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赁房屋的,政府给予补助。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随着住院病人的增多,医护人员非常紧缺。《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40人(配置总量约为2.59万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88人(配置总量约为3.6万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名,医护比达到1∶1.44,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6,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

  《规划》明确,全市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的护士配置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其中,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8∶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4∶1。

  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各县(区)的人员编制总数原则上控制在服务人口的1.2‰以内。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数的90%,临床医师、护士、医技和药剂人员按1∶1.2∶0.3∶0.1的比例配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按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和1名公共卫生医师,并配备2—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中医师中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并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护士、药学、检验、影像等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综合考虑行政村地域范围、服务人口、交通条件、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有2名以上乡村医生的,原则上应配1名女乡村医生。

  为此,我市将重点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和监督执法人才的培养,制订有利于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同时,不断完善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实施方案、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