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启动
打击非法集资展板前吸引了不少市民。庞丽娜摄
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防范非法集资材料。庞丽娜摄
市民在“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上签字。庞丽娜摄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庞丽娜)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案件频发,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已成为非法集资的重灾区。5月15日上午,自治区、南宁市两级处非领导小组及公安部门联合,在南宁市友爱政法广场开展了2016年广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活动当天,友爱法制广场旁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展板前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阅读。广场内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为市民讲解当前非法集资、传销、假人民币、银行卡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表象形式和经典案例。
“以前看过很多非法集资和传销骗钱的新闻,像我们这样的老人,对经济形势不是很了解,很容易被高额利润诱惑,今天过来拿了好多宣传资料回去了解一下。”家住友爱社区的刘阿姨一边说一边在“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非法集资都是利用高于传统经营行业的回报来吸引市民,并且以虚假项目吸引市民,比如利用西部大开发、北部湾经济项目为借口骗取市民信任,然后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市民千万不要相信高息、先返息诱惑,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队长苏志林提醒市民。
据了解,2015年,南宁市共立非法集资类案件38起(涉案金额28588万元),破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刑事拘留17人,逮捕7人,移送起诉21起。2016年南宁市还将进一步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保持南宁市经济社会稳定,“今年我们除了通过定点条幅、展板、宣传手册和宣传资料让市民了解非法集资外,我们还将利用新媒体宣传方式加强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使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南宁市金融办副主任陈格介绍。
非法集资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引资金;
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投股等方式还本息或者给付汇报;
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确定对象吸引资金。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