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 聚财为国―南宁市青秀区地税局“十二五”依法治税纪实

28.06.2016  23:40

“十二五”期间,南宁市青秀区地税局在南宁市地税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以依法治税为核心,以规范执法为目标,以税法宣传为载体,以优质服务为抓手,以干部素质教育为保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显著成效。

一、税收收入屡创新高,双文明建设连获殊荣

依法征税、为国聚财是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十二五”期间,青秀区地税局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在组织收入上狠下功夫,深入调查分析,科学制定计划,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大力清缴欠税,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应对各种不利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冲击,有力保障了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2011年-2015年,累计实现税收收入及附加211.57亿元,年均增长7.60%以上。其中2012年组织各项税收收入突破40亿元,2015年组织各项税收收入突破50亿元,税收收入屡创新高,成为全区地税系统年度税收收入总额率先突破50亿元的县(区)局征收单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青秀区地税局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也屡获殊荣,荣获多项市级、区级、国家级奖项,以及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典型。如2012年、2014年青秀区地税局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成为广西区地税系统至今三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唯一单位。五年间,我局还先后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广西地税系统集体二等功、广西地税系统和谐单位等国家、自治区级荣誉,连年获得南宁市委、市政府、南宁市地税局授予的“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成为了南宁市地税系统为之骄傲的一面旗帜,树立了南宁地税系统文明创建的新标杆。一批先进个人荣获自治区级、国家级荣誉。如王惠颖、何廉明同志先后于2013年、2015年分别被评为“广西地税系统十佳地税局长”,王惠颖同志还于2013年被评为“广西青年岗位能手”、2014年被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个人”。

二、依法治税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全面规范

青秀区地税局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通过多项措施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打造阳光地税、法制地税。

(一)强化领导,明确目标。成立了由本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研究、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我局一把手与其他班子成员、主管副局长与相关单位负责人签订《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有关班子成员、单位和个人,并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形成了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各部门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税收执法的制度约束。一是完善税收执法制度规范。几年来,青秀区地税局先后制定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制度》、《税收执法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税收执法文书使用规范制度》、《税收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税收执法责任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对各种税收执法行为从制度上进行了事前规范。二是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我局 积极稳妥地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坚持以科学设置岗责体系为基础,以事定岗、依法定责、权责相当的基本原则,将税收征管流程内的申报、征收、票证管理、税收事项检查等执法工作,细化为5大项,35个具体执法岗位,保证了每个执法岗位事权的相对独立和完整性。同时,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规程。在设计工作规程中,重点把握了四个核心要素:1.明确工作步骤或执法环节。2.确定工作形式。即每个工作环节需要形成何种表、证、单、书,或者在计算机操作系统中需要履行何种程序。3.规定工作时限。在推行过程中将法定时限进行了必要的拆分和补充,对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工作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执法机制的高效运行。4.密切岗位衔接。在工作规程中对各个岗位和环节的衔接作出明确界定,确保整个执法活动高效、有序运行。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权运作。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和管理办法》要求,把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培训考试纳入行政执法证核(换)发前置程序,把专业法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证核(换)发前置条件,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等,合理划分罚款幅度,明确从轻、减轻的条件和要求,体现过罚相当、制裁得当原则,使行政处罚更加公正合理和可操作。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程序,增加便民措施。研究确定实施行政决定前后,分别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行政救济的权利。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强化文书的统一使用和管理。四是强化执法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我局每年制定当年的执法工作计划,将执法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各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在考核方式上注重人机结合。依托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数据进行量化指标考核,同时着重对执法文书等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税收执法的严格、规范。对执法考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我局严格执行有关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五年间,共对6人次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促进了税收执法质量的不断提高。五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工作。制定《青秀区地税局受理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办法》,建立和完善网络、电话、信函三种固定投诉渠道,形成一套公开受理、迅速查处、严格追究、反馈结果的工作机制。

(四)完善税务执法监督机制,强化“两权”监督制约。一是加大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计划、有重点安排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贯彻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促进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正确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和重要行政案件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依法行政中出现的问题。三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对涉及本局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办事场所公示。四是建立健全对重大税收执法权的制约机制。健全完善涵盖税政、征收等税收业务各个环节的制度,保障税收执法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夯实审理工作制度基础。对重大税务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对大额减、免税和缓缴税实行集体审核制度,通过民主决策、集体把关,依靠制度杜绝越权减免税现象的发生。制度的完善促进了执法质量的提高,近年来,我局纳税评估案件多次获得区局、市局好评。2011年以来一直是零复议、零诉讼。同时,一直保持着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行为零撤销的记录。

(五)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监控体系,降低执法风险。一是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以强化内控机制为抓手,防范和打击违规违纪行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坚持按季开好廉政分析会和述职述廉会,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探索推行廉政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了惩防体系建设;二是降低执法风险。深入开展执法风险预警,对涉及我局的共计6大类436条疑点数据进行了全部核查,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税收政策执行、征管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执法督察,并按要求对总局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防范了执法风险;先后依托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青秀区地税局内控机制风险预警平台”、“广西地税内控风险及疑点核查管理平台”、“金税三期风险管理模块”,主动筛选出执法过错疑点数据,检查人员以此为线索,开展核查,判定执法过错,追究过错责任,并对过错整改进行跟踪问效,使执法检查实现了三大转变:从“随机抽样检查”向“全面拉网式检查”的转变、从“凭经验检查”向“按程序核实”的转变、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三是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在办公楼一楼设立党务政务公开园地,及时公开我局 相关政策落实、重大案件审理、个体定税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布我局各项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一时间对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并接受纳税人的涉税举报和咨询,收到了良好效果。四是多渠道开展廉政监督。积极开展廉政走访,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局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寄发“树廉洁新风、建平安家庭”公开信,使家属当好“廉内助”,共筑反腐倡廉防线。多年来,全局没有发生一起干部因廉政问题而受到党纪、政纪或者刑事处分的情况。

(六)严肃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针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新特点、新趋势、新手法,青秀区地税局有重点地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五年来,重点开展了对饮食、娱乐业的发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每年查处发票违法案件达150多件,涉及问题发票超500份,补缴税款100多万元,加收滞纳金10多万元,罚款20多万元。同时,我局行业税收清查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五年来开展了广告业专项检查、房地产业、建安业专项清理等行业税收问题的清查。以2015年为例,我局狠抓“六个五”工作挖潜堵漏。开展餐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专项清理,补缴税费入库14692.53万元。

(七)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五年来,青秀区地税局坚持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用好、用活、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为推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增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后劲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据统计,2011至2015年累计减免(含退税)税款约 5.17亿元,有效发挥了税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一是充分利用内外网站、税法公告、办税服务窗口、税收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及时深入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让纳税企业和下岗人员全面了解优惠政策的内容和具体办理程序,充分发挥税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职能作用。二是依法推出新办企业“一站式”服务、重大项目“直通车”服务、重点企业调研服务、政务公开“阳光”服务、诚信纳税优惠服务、简化审批就近服务、风险防控廉洁服务等特色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贴心服务,努力打造文明窗口形象,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三是以“三访三送”活动为契机,深入企业实际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上门宣传税收政策,解答涉税政策咨询,畅通与纳税人的沟通渠道,深入推进为纳税人“减负”工作,保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正确落实。四是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跟踪管理,随时关注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政策依据、享受时间是否到期、减免主体等是否发生变化,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规范化、日常化、高效化管理。五是定期或不定期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追究制予以追究。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教育培训注重实效,执法素质不断提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地税工作的保证,也是依法行政工作的目的之一。

(一)建立“一主三辅”教育培训新模式。“一主”:以集中培训为主线,内外结合。“请进来”即每年搞好四次专题讲座;“走出去”即分批组织干部职工到区内知名培训基地进行短期培训。“三辅”:鼓励个人自学,对获得“三师”资格、各种能手称号的给予重奖;组织岗位助学互学,在全局树立能者为师的良好意识,养成谦虚谨慎的良好学风;实行定期轮岗和双向选择,通过岗位轮换,达到一岗多能,一专多能。

(二)依岗位确定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实施培训。对领导班子,侧重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高执行力等知识的培训,增强其运用法律手段科学决策、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一线执法人员,加强法律基本知识和岗位执法技能的培训,办税服务厅人员“四有一熟”,有文明(正确使用文明用语)、有礼貌(懂得公务礼仪)、有解释(能够解答纳税人的咨询)、有宣传(能够做好税法宣传辅导),熟悉办税流程;税源管理员“四清一会”,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资金情况清,发票领用情况清,适用税收政策情况清,申报纳税及欠税情况清,会运用上述资料开展纳税评估。

(三)着重加强法制教育。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一次、议事决策前学习相关法规规定,率先做到依法行政;二是采取分散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考核与上岗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员进行普法教育。先后邀请了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师范大学的专家教授,以及自治区地税局、南宁市地税局税收法制专家骨干的等给干部职工授课,帮助提高法律和专业水平。三是联系业务重点学,五年来,我局 举办法规培训班25期,法制讲座18期,集中学法58次,参加学法人数3200余人次,人均年学法达40学时以上。如2015年以来我局共组织5次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组织3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并通报了考试成绩;四是取长补短外出学,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学习取经,五年以来共选派78人次参加上级各类执法培训或外出参观学习,一年一度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区内财经院校集中学习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同志们的对税收政策的把握能力;五是对照案卷评查学,法规股等相关部门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回头看”活动,组织办案人员对办结案卷进行整理归档,对照案审发现的问题,反思根源、落实改进、实现提高。六是建立科(股)室、所级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与晋职、晋级、竞岗、评优推先挂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法制宣传广泛深入,执法环境不断优化

青秀区地税局始终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税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注重普法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效率,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税收工作始终。一是每年年初都制定下发年度税收法制培训、税法宣传工作要点,并根据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以及每年的税法宣传月活动主题确定法制培训和普法重点。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先后进行多次税收法制理论和执法实务培训,开展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等为主题的多项专项教育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广播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有效媒体,建立多种宣传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税收普法宣传。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五五普法、六五普法、三月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采取悬挂横幅、条幅、印发标语、传单、设置咨询台、送税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公开评选和表彰诚信纳税人,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积极构建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

五、管理理念与时俱进,和谐地税创新发展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与打造和谐地税统一起来,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着力点。

一是改变执法方式。根据各股室职能范围及自身实际,定期对税源所和征收服务厅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方式粗暴、随意性强、丧失原则等情况一查到底、从重处理;制定年度评估计划,合理安排到企业检查的时间和次数,尽量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密切与政府法制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工商、地税、公安、建设等部门的协调,多方联动,内外配合,积极开展联查联办,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二是改善工作作风。结合“问题整改年”和“积案化解年”活动,大力开展作风纪律整顿,不定期开展行风政风问卷调查,向纳税人及全社会收集税务人员在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反馈信息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和纠正解决,增加了对税务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的监督力和约束力。

三是改进服务措施。以《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为载体,落实各项便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完善“一窗式”服务模式,缩短办税流程、精简办税手续、合并办税环节、提高办税效率。公开市、县区级行政审批事项,严肃审批流程,坚决做到不“越位”。将优质服务和涉税程序规范贯穿于税收征收、管理的全过程。坚持班子成员办税厅带班制度,及时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推行审批业务进大厅,对现有业务进行业务梳理、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办税效率;新上七台ARM自助办税机,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的便捷服务;深入推行“心安”服务文化,唱响“把心放在税上,把纳税人放在心上”的服务口号,进一步促进了办税厅工作人员的思想转变;扎实开展银税库网上申报一体化,月均扣款达2.5亿元,扣款成功率达98%以上,极大地提升了服务质效。多渠道开展税收宣传,每年共培训辅导纳税人超30000余户次;大力开展营业税起征点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折不扣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使近39000户纳税人受益,占纳税人总数的55%,有力地支持了全民创业,提高了纳税人遵从度。

 

作者简介:何廉明,男,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广西崇左人,现任南宁市青秀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柳萍,女,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湖南长沙人,现任南宁市青秀区地税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