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0.09.2017  23:4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建督综函〔201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法〔2017〕74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中开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的通知》(桂建法〔2017〕3号)要求,当前钦州市市政管理局积极部署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逐步推进城管执法信息化全覆盖,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两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根据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硬件要求,钦州市市政管理局计划在负责日常执法工作的下属市城建监察支队办公区安装高清监控设备2套、办案及接待区安装高清监控(视频、音频同步)设备4套,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68台,目前,独立办案区、接待区高清监控用房已协调落实到位,监控安装和设备安放设计大样已完成,钦州市市政管理局已专题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全过程记录设备经费,待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即可开展设备采购工作,争取于今年11月份完成全过程记录设备的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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