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被农业部命名为2017年度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

30.06.2017  06:18

根据农业部发布《关于命名2017年度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的通知》,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榜上有名,获评为2017年度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这是2017年全区唯一获得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的单位。

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作为全区综合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于2016年7月11日经市编办批准成立,为梧州市农业委员会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加挂梧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梧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广西渔业船舶检验局梧州检验处、西江梧州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处和梧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牌子。由原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广西渔船检验局检验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畜禽屠宰执法支队)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整合组建。内设综合科、执法督察室、农业执法大队、畜禽屠宰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渔政大队和农机大队。

近年来,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确保农业产业安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己任,狠抓制度建设、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设施设备建设,分别建成全广西内陆第一艘渔政渔港执法趸船、广西第一个畜牧产品安全监督信息平台,有力促进种植业、养殖业、渔政渔港、农机监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并取得显著成效,多次获得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其中,2016年12月被农业部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评为“2016年度长江、珠江流域禁渔期执法管理先进集体”, 支队长陈勇佳同志2016年被广西区党委、区人民政府记为“个人一等功”。

近三年来,共办理种植业、养殖业、渔政渔港、农机监理等各种行政处罚案件330多起,调解各类涉农纠纷56余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0起,追究刑事责任12人,全市无错案现象,无重大坑农害农事件,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支队执法人员无违法违纪现象,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梧州的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了梧州市农业产业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