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陆浩率执法检查组来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6.05.2015  11:36
  5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陆浩率执法检查组来广西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张兴凯、窦树华等一同检查。

  当天下午,执法检查组在南宁召开会议,听取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覃瑞祥主持汇报会,自治区副主席张秀隆代表自治区政府作汇报。

         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一行广泛听取了我区各有关部门在执行水污染防治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广西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行排污许可制度等,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和治污投入,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陆浩指出,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提高水环境质量,全面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不断挖掘统筹发展潜力,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加强重要领域水污染防治,处理好保护农村环境和促进农业生产的关系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硬措施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要把执法检查作为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深入研究和梳理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为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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