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有了新要求

24.09.2017  18:32

为适应脱贫攻坚新形势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新要求,更加准确地衡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修订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对脱贫攻坚期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绩效的评价作出全面规定。


  修订的主要变化包括:将聚焦精准作为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新增“贫困人口减少”“精准使用情况”指标;针对一些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和“资金结转结余率”指标的权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执行的考核,强化各地资金监管责任的落实;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并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同时,明确将违纪违法使用资金情况作为扣分指标等。(曲哲涵 吴秋余)


加大扶贫领域投入力度 促进贫困村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一轮轮脱贫攻坚战役,短短5年间,南宁市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可喜成就。2012年我市有贫困人口88.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