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下达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亿元

13.02.2017  12:01

新华社南宁2月12日电(记者徐海涛、曹祎铭)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获悉,广西近日提前下达了今年的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共计32.4672亿元,该笔资金将以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数为主要因素进行分配,并倾斜支持2017年脱贫摘帽对象。

据自治区扶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投入力度较大,其中,中央下达资金部分达22.4672亿元,较2016年度增加9亿多元;自治区本级资金10亿元,较2016年度增加了6亿多元。

自治区扶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资金的使用上,自治区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督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同时,适当提高绩效指标因素的比重,根据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排名给予奖惩,奖惩资金从自治区资金中安排。

此外,广西还推出了脱贫摘帽激励办法,其中对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分别给予300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减贫人口按每减1人给予200元奖励;对申请提前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在给予标准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差别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