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七举措落实中央领导批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05.07.2016  12:04
    近日,江苏盐城阜宁县发生龙卷风冰雹特别重大灾害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强化气象预警预报和地质灾害评估等工作。国土资源部就此专门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我区采取七举措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评估等防范工作。
    一是保持高度警惕。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保持高度警惕,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制,将防范工作落实到各隐患点、易发村屯,把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将防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坚决防止因麻痹大意和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
      二是做好地质灾害分析评估。结合本地区地质环境条件、重大工程建设、矿山开采等情况,根据今年以来的地质灾害情况和降雨情况及趋势预测,召集气象、水利、水文、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有关专家,按照职责认真开展辖区内可能存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分析评估和趋势研判,形成分析材料,提出防范措施,并报送当地党委和政府,为更有针对性地部署下阶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取消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后,不按照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行为,确保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防止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事故。
    四是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强降雨是地质灾害主要引发因素,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当地灾害实际,加强气象、水文部门沟通、协作和会商,第一时间掌握当地最新的气象、水文资料,充分运用监测网络,密切监测降雨及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加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发现险情及时预警预报,争取防灾工作的主动。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提前和及时向社会公众、各级各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矿山、重大工程施工工地的负责人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确保预报预警到位、不留空白死角。
    五是强化巡查排查和临灾避险。进一步组织力量加强巡查、排查、复查,重点作好暴雨容易引发点多面广地区如农村切坡建房集中区的地质灾害巡查,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按有关要求及时落实监测和避险措施,要确保隐患点监测和避险责任人到位,一旦出现极端天气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可能受威胁人员,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六是进一步加强防灾避险宣传教育。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村屯广播、手机短信以及避险演练、集市日、日常巡查等机会,持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学校、矿山、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的宣传覆盖面,着重对师生、留守老人、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普及地质灾害临灾避险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
    七是做好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工作,按规定做好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核报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出调查人员赶赴险情和灾情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