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在辖区30个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同步举办“12331”投诉举报宣传活动

05.04.2016  10:25

        为进一步提升“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的公众知晓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建社会共治格局,3月31日上午,柳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30个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同步举行2016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活动。

        此次活动主题为“落实‘四个最严’,推动社会共治”。 活动现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板报展示、现场咨询答疑和发放宣传资料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新施行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定,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的,应予受理。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柳州市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自2014年7月开始正式运行,2015年初在全自治区率先实行24小时在岗在位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31值班制度。2015年,柳北区共受理投诉举报信息274件,通过投诉举报立案21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

       

投诉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食品流通及消费环节经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混有异物的食品等问题,如销售变质的熟肉制品,大米生虫,面包、蛋糕霉变等。接到投诉举报后,对属管辖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柳北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答复率100%。

        此外,为提高公众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积极性,更快更好地发现违法线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柳州市积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奖励专项经费,依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的投诉案件,根据举报人的申请给予300-500元的奖励,并依法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