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谈不拢竟持刀砍伤人 男子为一时冲动领刑四年

19.03.2019  09:31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何家银)横县男子黄某在法庭外与妻子邓某协商孩子抚养问题,因为谈不拢冲动地对妻子大打出手,并手持水果刀把劝架人砍成了重伤(本报2018年5月27日7版曾做《闹离婚抚养费谈不拢 丈夫伤害妻子和大伯》报道)。近日,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四年。

  黄某因种种原因与妻子邓某闹离婚。去年5月16日上午,黄某料想到开庭当天邓某的态度会不好,于是事先带上水果刀想吓吓妻子,让她多给一些抚养费。8时许,两人到横县校椅镇法庭诉讼离婚。因开庭时间未到,两人便在法庭大门外协商抚养费的问题,但没有谈拢,并发生了争执。

  争吵中,黄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追砍邓某。这一幕被在现场的邓某彬(邓某的伯父)看到了,赶紧上前阻止。在此过程中,黄某持水果刀砍伤邓某彬的头部、颈部及左手。事后黄某因为害怕,骑车逃跑。不久后,民警将黄某抓获归案。

  经鉴定,邓某彬的左手第一、二掌骨缺失,左手拇指、食指缺失构成重伤二级;头面部瘢痕累计长度达轻伤一级标准;左颈部损伤构成轻微伤;左上臂中段和右手腕关节的损伤分别构成轻微伤。

  横县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