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蹲点ATM机持刀进行抢劫 抢了300元被判刑3年半

19.03.2019  09:31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罗利艳 何詠合)为了快点弄到钱,王某焕蹲点银行ATM机持刀抢劫,不仅抢走了被害人莫某某的300元现金,手上的刀还划伤了其脖子。而短短半小时后,民警就将王某焕抓获。近日,王某焕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王某焕今年35岁,是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人。为抢劫他人财物,他购买了一把长约10厘米的刀具藏在身上,来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某银行附近伺机作案。去年8月3日晚上8时许,王某焕看到莫某某独自一人进入银行自助营业厅,便尾随其后。当莫某某准备取款时,王某焕从身后勒住他,拿刀架在其脖子上,威胁其将卡里的全部钱取出。

  慌乱中,莫某某一时找不到银行卡。王某焕怕时间久了被人发现,便强行将莫某某的挎包摔到地上。之后,王某焕发现莫某某的钱包里有现金300元,全部拿走后逃跑。

  莫某某捂着脖子上的伤口走到营业厅门口,向他人求助,热心人士立即报警。半小时后,民警在人民公园附近网吧将正在上网的王某焕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刚抢到的300元钱。

  经鉴定,莫某某脖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去年12月20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将王某焕提起公诉。近日,王某焕以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