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天护苗”——长洲未检呵护儿童健康成长

24.05.2017  17:56

   撑天护苗”——长洲未检呵护儿童健康成长  

     

  广西检察网5月24日讯(通讯员傅大富)刘女士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事故让原本处于花季的她失去了双腿,生活也陷入困境。正当她徘徊在无助和绝望的边缘时,长洲区检察院的两名女干警及时为她送来了二万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金。看着她噙满泪花、重新焕发出一丝生机的双眼,这两名干警深知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这只是长洲区检察院“撑天护苗”工作中的一个缩影。类似这样保护辖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片段每天都在长洲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干警的工作中上演。2014年以来,该院未检办以争创全区检察系统首批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能延伸,致力于为维护辖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唱响“检察好声音”。2015年初,该院未检办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首批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成员单位(部门)。 

     

   绿色通道让维权“快起来” 

  星期一一大早,王某突然造访长洲区检察院,称要向检察机关反映一些案件情况。当案管部门了解到她是该院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件的被害人时,立即通过“绿色通道”将相关情况转未检办。三分钟后,王某与案件承办人双双到达了接访室。“”,正是该院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的核心要义。 

    “对涉及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专人审查、专项办理”,该院检察长对此类案件的办理提出了特别要求。近年来,该院以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平台建设发展为依托,不断创新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举措,专门开通了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实行从快审查、从快起诉,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积极建议人民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从快判决。该院办理的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为15日,最短的用时仅1天。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该院始终坚持“从重从快”的原则,坚持优先安排、优先接待、优先阅卷、优先讨论,做到受理快、阅卷快、审结快,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率,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分子及时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 

     

   法律监督让正义彰显出来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主持公道,让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得知判决结果后,老李迫不及待的打电话到该院未检部门。原来,老李是该院未检办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件被害人的父亲。当得知自己年仅三岁的女儿被人猥亵后,他的心中充满了怒火,多次到该院要求严惩罪犯。该院未检部门听取其意见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表了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意见,得到了法院的采纳。 

  该院在办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过程中,尤为注重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不仅更加注重追诉漏罪漏犯,还不断强化对一审刑事判决的监督,致力于维护法律公平正义,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提高震慑力度。如,该院未检办在办理张健彬抢劫一案过程中,发现其在实施抢劫时,还对被害妇女实施了猥亵行为,但公安机关并未对该起罪行移送审查起诉。承办人在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了相关证据之后,依法将该起漏罪一并提起公诉并得到法院支持。又如,该院未检办在办理黄昭勇强奸案过程中,一审法院仅认定被告人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并未对其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到判决书后,该院依法提出抗诉,抗诉意见得到了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遂依法改判被告人十年有期徒刑。 

  据悉,近三年来,该院在办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过程中,共追诉漏犯8人,漏罪18起,提出抗诉4件4人。 

     

   延伸职能做好法律服务  

  2016年的一天,一名中年妇女拿着一张《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一脸茫然地走进了长洲区检察院的大门。该院未检干警及时接待了她,当得知其想聘请律师维权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承担高额的律师费时。接待干警告知其可以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经协调,三天后,辖区法律援助中心即为其指派了一名律师担任代理人。 

  本着对妇女儿童权益事务“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的原则,该院不断加强与辖区法律援助中心、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专门开辟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有些案件即使超出了《法律援助条例》的援助范围,只要授援对象确实有困难,都给与援助,最大程度地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帮助。该院未检办还多次以法律“七进”的形式,深入乡镇、学校、社区、工厂等开展以保护妇女儿童、关爱青少年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致力于提高全社会关爱妇女、保护儿童的思想自觉。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累计已开展反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反性侵、反家暴等主题法制宣传3次,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5次,举办法制培训课堂2次。除此,该院未检办还通过发放维权联系卡、开通维权热线等方式,安排专人解答妇女儿童维权法律咨询。 

     

  在办案中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陈某是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该院未检部门在受理该案时,发现其已怀有6个多月的身孕,遂依法为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通知其前来接受讯问时,承办人不仅为其准备了加厚的软坐垫的椅子和热茶,还尽可能加快讯问笔录制作速度。讯问结束后,承办人又专门搀扶其上车离去。在出庭公诉过程中,公诉人发表了对其判处管制的量刑建议并得到了法院的采纳。检察人员的种种细节上的关怀,让陈某说出了这样一句话:“谢谢你们不因我是犯罪分子而看不起我,反而处处照顾我、维护我,我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谢谢”! 

  坚持在办案中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是该院未检部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一个亮点。近年来该院尤为重视涉罪妇女、青少年犯罪的帮教工作,凡是涉案犯罪嫌疑人为妇女或未成年人的案件,均指定由熟悉女性心理,善于做女性和未成年工作的干警负责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充分保障他们的各项诉讼权利。对判处监外执行或刑罚执行完毕的妇女和青少年,实行跟踪回访帮教,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注重亲情感化,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及学习上的困难,防止他们回归社会后重蹈覆辙。 

  据悉,该院未检办还通过加强与控申等部门的协作,注重加大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力度。近三年来,累计为女性、儿童被害人申请救助金8万余元。 

  (作者单位: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