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交警依法强制报废600多辆无人认领机动车

12.10.2015  18:46

  新华网南宁10月12日电(吴小康、陈金茂)10月12日上午,在玉林市交警部门的监督下,对一批无人认领机动车依法强制报废。

  据了解,此次实行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共达604辆,其中,两轮摩托车467辆,三轮摩托车44辆,三轮电动车86辆,汽车7辆。是该大队民警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对具有交通违法的机动车依法进行查扣的,虽然大队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公告逾3个月,但是这些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逾期不到交警部门接受交通违法处理,领取被扣留的机动车。由于这批机动车被查扣时间较长,绝大部分机件锈蚀,车体残缺不全,已失去了使用价值,达到了报废标准。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三项规定,该大队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报刊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这些车辆依法强制报废。

  在依法对这些机动车依法进行报废过程中,大队派出民警亲自到拆解厂进行了现场监督。把每一辆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全部解体,拆除原车车牌,打碎机动车发动机,然后把报废的零配件进行回炉销毁,从而防止这些报废车辆的零配件流入社会,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完)

[责任编辑: 刘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