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为招基层公务员“放大招” 五大举措再降门槛
广西新闻网 南宁3月16日讯(记者宋瑶)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相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问:为什么要出台《通知》?
答: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基层公务员“招人难”问题突出。针对这一问题,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通知》,旨在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健全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引导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建功立业,为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问:《通知》是通过哪些政策来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的?
答:在解决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问题上,《通知》提出了八条措施:一是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乡镇机关招考职位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高中、中专;二是放宽招考专业限制。原则上,乡镇机关职位以及县级机关的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不限专业;三是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乡镇机关招考职位的年龄条件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四是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县级以下机关职位应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每年应拿出一定比例的录用计划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五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艰苦边远地区的县乡机关职位,笔试、面试分别按照报名缴费的实有人数和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开考;六是单独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艰苦边远地区的县乡机关职位,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时给予倾斜照顾;对于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职位的报考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同考场所有人员面试平均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60分;七是拿出适当比例的录用计划进行定向招考。根据工作需要,艰苦边远地区可拿出本县一定比例的录用计划定向招考本市、县户籍人员。同时,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还可以定向招考主体少数民族人员。八是组织第二次报名工作。艰苦边远地区在报名和笔试阶段空缺的职位,可重新发布组织二次报名。
问:《通知》对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进入基层公务员队伍有哪些举措?
答:为了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到艰苦边远地区建功立业,《通知》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采取加强招考政策宣传、到高校进行宣讲等方法吸引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基层公务员;二是加大从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招考力度,经过3至5年,定向考录比例达到当年乡镇公务员录用计划的30%;三是继续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四是积极开展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